美国制裁伊朗使得集装箱海运公司陷入法律双重打击的困境
在重新实施美国制裁后,从伊朗撤出服务的大型集装箱海运公司可能无意中违反欧盟立法。
这些法规旨在保护欧洲公司免受美国监管机构的制裁。
5月,特朗普宣布美国退出联合综合行动计划(JCPOA),分为两个阶段,持三到六个月,并将看到在美国拥有广泛业务的跨国公司——如全球航运公司——美国监管机构如果继续在该国开展业务,则会成为目标。
在该决定之后,达飞轮船、马士基和地中海航运宣布它们不会接受往返伊朗的货物预订。
美国此举惹恼了JCPOA的其他签署国——法国、德国、英国和其他欧盟国家,欧盟委员会随后宣布了其所谓的禁止法规:“禁止欧盟公司遵守美国制裁的域外效力”,允许集装箱海运公司从造成这些制裁的国家那里获得因此类制裁而产生的损害赔偿,并使基于它们的任何外国法院判决在欧盟中无效。
今年5月,欧盟委员会表示,阻止法规将在美国制裁生效之前生效——8月6日,即“90天结束期”结束。律师事务所表示,随着日期邻近,欧洲公司面临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增加。
在最近的评论中,Venables律师事务所警告公司要密切关注阻止法规赋予欧盟监管机构的权利。
“虽然在一些成员国中不遵守阻止法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但直到现在它才被认为是一种工具。”它说。
“部分情况就是如此,因为它只有有限的应用。这次会有所不同,因为它针对美国的一项主要制裁计划。
“如果委员会和成员国开始严格执行阻止法规,许多公司别无选择,只能在违反欧盟或违反美国法律中选其一。由于美国有严格的制裁执法历史,许多公司很可能——至少在最初阶段——认为潜在的欧盟罚款是较小的担忧。
然而,该公司还认为,公司的回应可能会加剧欧盟和欧盟成员国的决心。
“委员会和成员国可能会发现自己陷入了这样一种局面:它们要么接受美国法律的‘至高无上’,或者选择严格执行阻止法规。”Venables表示,虽然它也指出,执行责任在于个别成员国。
然而,它补充说,在停止集装箱海运服务后,商业诉讼等问题也威胁这航运公司。
“如果‘执法’倡议来自私人团体,那就是说,如果那些遵守美国伊朗制裁的公司的商业合作伙伴要在欧盟范围内开展损害赔偿诉讼,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带来一个有趣的转折。
“想像一下,一家服务供应商已与一家跨国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伊朗石油和天然气业务项目的合同。进一步假设由于美国的制裁,跨国公司现在撤出伊朗项目,并且与服务供应商签订了合同。
“根据阻止法规,后者可以向跨国公司索赔。”它警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