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装箱强制称重有必要吗?
去年7月开始实施的SOLAS VGM新规可以说是轰动整个行业。大多数货主、承运商表示还没做好准备,有部分人甚至强烈反对这一规定。
新规要求承运人不得配载未经港口称重的集装箱货物,这种集装箱强制称重的规则有意义吗?来看看近年来发生的这些案例你就知道啦:
2011年6月:阿尔赫西拉斯港口集装箱船Deneb:下图中的船遭遇了重大稳固性事故。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发现,在装云单上的168个集装箱中,16个,或者说百分之十的集装箱的实际重量远远超过了申报的重量,在申报重量的1.9倍到6.7倍。这16个集装箱的实际重量超过278吨,而申报重量约为93吨,高达4倍之多。
2007年1月:MSC集装箱船“那不勒斯”:大约有660个装到甲板上的集装箱已经经过干燥处理,也已经进行过称重。其中有137(约20%)个集装箱的重量与申报的重量相差超过3吨,最大差别为20吨。137个集装箱的总重量比货物舱单上重了312吨。
2011年2月25日:“与死神擦肩而过”——澳大利亚码头28吨集装箱掉落:12米长的集装箱掉下来,与两名工人擦肩而过。这是当月在达尔文港口发生的第三起严重超载事故了。幸好两位工作人员及时注意到了危险尽力往外跑,才避免了仓库中的悲剧。这个集装箱申报重量为4吨,但澳大利亚海事联盟称它实际重28吨,远远超过了起重机的载重极限。
2011年5月9日:ABC墨尔本新闻:一辆位于墨尔本西部集装箱堆场的叉车,在完成装载后向后倾倒,该集装箱已经超过限重。
2007年2月:杜姆亚特港集装箱船MV Limari:由于超重,集装箱堆叠倒塌。船长向当局的事故报告指出:“上层集装箱装载量过大,有几排堆叠重量已经大大超过了限额。超重部分对整个捆绑装置施加了过大的压力,同时超载加上重量分布不均也损坏了载重和固定装置。”集装箱倒塌事故发生在52车间,实际的集装箱重量超过申报重量分别为362%(第08行)、393%(第06行)、407%(第04行)和209%(第02行)。
2011年3月:保险公司Gard AS发表的文章:Gard Services最近涉及的两个案例有一些相似之处。都是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并且都是有甲板上的集装箱倒塌引起整堆集装箱倒塌。两起案件都发现了集装箱堆垛内部分集装箱的实际重量超过了申报重量。其中一起中有四个40尺集装箱中有超过18吨的未申报货物,甚至超过了每个集装箱的最大载重量。
2006年1月:集装箱船P & O Nedlloyd Genoa:超重集装箱为这起事件的主要因素。“由托运人提供并申报的集装箱和其重量可能与实际重量存在重大差异。此外,不属实的重量可能导致堆叠过载,以及对集装箱和固定绑带施加过大的压力和冲击力。虽然托运人申报错误的重量没有经济利益,但行业承认超重集装箱是一个问题。然而,至今尚未有强制要求在装船之前对集装箱进行称重的理由。”一位知情人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