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有哪些陷阱?怎样预防?
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是国际货物海上运输合同的证明,是承运人的收货凭证。提单的出现推动了国际物流的发展,呈现出“单证”交易的特点,但是在实践中,提单在使用中产生很多风险,提单欺诈案例屡有出现。
海运提单可能存在的风险原因探析
1、具有欺诈性质的提单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提单日期是货物装船完毕的日期,托运人应在收货人开出的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前或当天完成装运,否则收货人可无条件撤销买卖合同并提出索赔。但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不时发生在信用证规定的期限未装或未装船完毕的情况,托运人为了能顺利交单议付,通常会和承运人协商,采取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的办法,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到信用证期限之前。本文所述的具有欺诈性质的提单就是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具体来说,预借提单是货物未装船或尚未装船完毕,但是到了合同和/或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为避免单证不符导致收汇失败,托运人出具保函要求承运人签发已装船提单;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唯一不同之处在于货物已经装船完毕,其余做法相同。本质上,两种提单都具有欺诈性质,并且预借提单的收货风险甚于倒签提单。
2、伪造提单
从伪造提单的大量事实来看,多与业务人员不熟悉业务流程、不知晓风土人情、不熟悉相关国际惯例和法律法规有关,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外贸业务人员相对缺乏专业知识和经验。在外贸业务中,发展中国家的商贸人员往往注重价格、租金、运费等表面现象,忽视对进口商经营状况和信誉的调查,更有甚者几乎从不关心对方的信用度。在发现伪造提单后,也不知如何采取补救措施以将损失降到最低。
3、以保函换正本提单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第600号出版物)》,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的依据是货物外包装表面状况完好、数量齐整、船长目力所及无缺陷。但是即使签发了清洁提单,并不能保证货物万无一失。一则货物外包装良好未能肯定内部货物亦完好;二则船长的判断不可避免会带有一定的主观个人因素,所以即使是清洁提单也不能完全保证货物完好。实际操作中,出口商为了顺利交单议付(银行拒付不清洁提单),在遇到货物外包装有缺陷、数量短缺等情况时,一般会以保函请求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由此产生的后果托运人自负。
4、无单放货
正本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承运人在目的港收到正本提单后才能交付货物。但实践中,随着航海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近海运输,会出现货物比提单先到达目的港的现象。收货人为了节约成本,降低货物风险,会从承运人处先收货,后提交从银行传递来的正本提单。无单放货对于出口商的风险较大,因为可能出现收货人提货后不去银行付款赎单的现象。
海运提单风险防范措施
1、完善有关提单的立法
在目前的国际物流中,没有统一针对提单风险的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的国际公约,在实务中,各国在反海运提单欺诈问题上不能达成共识,因此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针对提单欺诈的国际公约,该公约包含对提单欺诈行为的定义、种类、惩罚等的规定以及适用范围,从法律上谋求对各国行为的规制。从我国来看,海事法院受理的倒签提单、无单放货等海上运输欺诈案例,判决依据的是现有的《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开叮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几部法典均注重对纠纷本身的刑事制裁,但对经济惩罚和挽救损失措施并没有详尽具体的规定。因此,为使惩治海事欺诈犯罪有法可依,我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刻不容缓。
2、推广电子提单
电子提单是通过ED工传递信息的一系列有关海上运输单证的电子数据,是非纸质单证。电子提单具有许多传统提单无法比拟的优点,例如电子提单流转速度快,能够准确实现物权的转移,计算机操纵ED工系统方便快捷,既可实时监督货物运输,又能和各方当事人交流通讯。除此之外,因为电子提单传递过程保密性能高,可以有效避免提单的冒领和误交,从而降低提单欺诈案件的发生率。
3、针对四种提单现象的防范行为
倒签提单、预借提单:注意信用证中关于缓运期和结汇期限的规定查询托运人和承运人的资信情况。
伪造提单:查询客户资信情况;从开证行获得捍单后及时审核提单真伪。
以保函换正本提单:查询承运人资信情况;在装船过程中如出现货报货差,及时与收货人协商延展信用证装运期。
无单放货:托运人在收到货款前控制物权,保函 的出具人是开证行或付款行;收货人保证书和银行保函均须有“银行不会因为单证不符或其他原因拒付货款”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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